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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4300000/2017-01693 信息类别: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湖南局
发文日期: 2017-01-16
名  称: 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统筹谋划2016-2020年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阐明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是履职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回顾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五年,乃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是湖南大开放、大发展时期,也是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大转型、大发展时期,湖南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落实“抓质量、保安全、强质检、促发展”,克服困难挑战,深化改革创新,有力开创了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持忠诚履职,守住了国门安全底线。五年来,我们强化以风险分析为核心的监管,检出率截获率逐年上升,有效监管了1254亿美元进出口商品,其中检验42.7万批、货值251.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货物3835批、1.54亿美元;查验出入境人员580.1万人次,发现传染病人员138例,发现核生化有害因子352起;截获植物疫情2903种次,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234种次。口岸检疫设施不断完善,黄花国际机场、荷花国际机场和城陵矶港3个口岸核心能力通过世卫组织验收。构建了涵盖湖南省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创新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查验模式,加强大宗敏感、高风险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违法入境的冻鸡爪等被依法退运。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销毁或退运多批不合格食品。转变检验监管重点,做好法检目录调整工作,取消一般出口工业产品检验,保障了出口危险货物安全。举办各类应急演练10余次,大批赴东盟劳务归国人员感染输入性疟疾,甲型H1N1流感,工业双氧水漂白湘莲等多起突发事件获得妥善处置。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守住了安全底线。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打造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格局。五年来,我们树立“开放就是发展,开放倒逼改革”理念,以开放环境、通道、平台和设施为抓手,在全省扩大开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支持湖南争取质检总局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两个省部合作备忘录,推进质量强省成效显著;支持湖南扩大对外开放,长沙至洛杉矶、法兰克福等国际航线及湘欧快线开通,架起连接世界的桥梁;支持湖南口岸平台建设,全面入驻全省14个航空、水运、公路和铁路口岸、6个特殊监管区平台,检验检疫监管设施实现全覆盖,城陵矶成功打造“一区一港四口岸”,开放“桥头堡”作用发挥明显;支持湖南打通外贸通道,依托区域内、点对点合作,东南西北全方位打通湖南外贸通道;支持湖南对外贸易便利化,大力推行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三个一”等关检合作,企业通关报检便利程度大幅提升。

  三是坚持靠前服务,推动了开放产业的转型升级。五年来,我们围绕科学发展,充分发挥职能,多次出台促进湖南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措施。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开展各类质量提升和宣传活动,大力建设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带动出口产品提升质量水平,推荐的熙可公司获省长质量奖。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实施引进企业资质与沿海局“等效认可”,促进了出口鞋类等产业快速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对蓝思科技、地铁动车等高新项目重要设备引进予以有力支持;再制造出口产业中部领先;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烟花、打火机出口数量全国第一。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了湘潭肉类、常德柑橘等优势出口食品产业带,肉类出口跃居全国第一,首次大批量引进美国种猪,连续获评“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先进单位。推进外贸新业态,有力支持国际会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发展。推进竞争力提升,五年免收检验检疫规费6120万元;累计签发原产地证书17.1万份,103.3亿美元,为湖南出口产品减免目标国关税3.2亿美元,服务了“一带一路”和工程机械等高端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话语权争夺,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花爆竹技术委员会(ISO/TC264)秘书处落户浏阳。湖南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日益提升。

  四是坚持开拓进取,构建了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五年来,我们用改革手段推进转型。转变业务管理体系,局机关从管理执行型转变为管理型,调整机关处室,宏观管理更为高效;检验检疫执行业务全部下放分支机构,具体执行更加有力。开展基层能力达标,将执法人员、检测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新设立分支机构4个,全省14个市州实现检验检疫办事机构全覆盖,进出口企业就地报检,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受到政府和企业普遍欢迎。管理执行分离过程做到了工作不断、人心不乱、转型平稳。在业务调整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湖南局与地方共同投入机制,五年累计获地方支持1.26亿元,分支机构在地方话语权增强。着眼聚焦主业、做强主业开展企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经营能力、经营效益明显提升。企业总资产达1.5亿元、增长154%

  五是坚持真抓实干,全面提升了自身的综合实力。五年来,我们坚持落实支树平局长建设“管理强局、科技大局”要求,不断厚植发展优势,科技实力增强。形成以5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包括8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等的合理检测体系。实验室面积2.43万平方米,仪器设备1740多台套、原值2.1亿元,获认可检测项6200多个。共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46项、其中国家级课题/项目7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制(修)订标准81项,其中国家标准19项。信息化水平提升。建设了节能型数据中心、虚拟化服务平台和移动办公平台等,实现信息安全“零”事故。法治检验检疫建设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向社会公开权利、责任清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清理规范性文件,“六五”普法通过验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起,两次获评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获评湖南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财力对事业发展的保障显著增强,五年来系统总资产从3.09亿元增长到6.57亿元、增长了113%。预算规模逐年扩大,总收入达7.3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22亿元,收支体系运行平稳。基建力度空前,完成基层基建及修缮项目18个,投资2.02亿元,建筑规模4.63万平方米,办公、实验和生活条件改善明显。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建设了一支讲政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有5名干部获提拔为厅局级,提拔处级干部63人次,科级干部101人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成效。3家单位获评湖南省级文明单位。

  五年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体会是:一是必须一张蓝图干到底。只要坚持,梦想总可实现。推进管理体系转型,我们历时十年最终完成。二是必须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只有实实在在的贡献,才能赢得地方的认可和支持。三是必须深化改革。只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推进改革创新,才能保持和放大发展优势,化解阻碍事业发展难题。四是必须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氛围。只有好的环境,才能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全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经济转型的爬坡过坎时期,是非常重要的新的发展机遇期,也是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攻坚时期。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检验检疫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准确研判形势,是谋划好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加以限制,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特点,发达国家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进口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严,贸易摩擦不断加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风险加剧,新发传染病以及核生化恐怖袭击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风险增多。检验检疫维护国门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的责任越来越重,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从国内看,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区域战略加快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对“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为“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开拓了新空间。中央提出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上作出更大贡献。如何综合运用检验检疫职能,加快质量供给创新,狠抓质量品牌提升,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为检验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提供了广阔空间。

  从省内看,湖南正立足一带一部区域定位,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做大做强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电子信息、3D打印、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特别是湖南将以长株潭获批创建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为契机,加快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我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在推动消费主导型需求结构、服务业主导型产业结构、城镇主导型城乡结构形成过程中,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孕育巨大潜能。我省将由沿海开放的内陆变为内陆开放的前沿,湖南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显,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深度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全面对接上海等自由贸易区,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平台上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湖南对外开放的通道基本打通,平台基本完善,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对比其他中部省份,湖南外贸规模不大,拉动力不强,仍是发展的短板,发展潜力巨大。湖南的对外开放、口岸建设和外贸发展为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湖南检验检疫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从自身看,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并制定了“十三五”规划,为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贸易便利化、“放管服”结合等要求,对检验检疫工作体制机制、法治检验检疫建设、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正在深入进行中,履职方式正在转变,如何落实精准履职、精准监管、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内陆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能作用,更好地融入、服务和促进湖南地方经济和开放发展,实现新突破和新发展提出了新课题。全省检验监管资源有待优化,检验监管方式有待创新,如何完善湖南检验检疫局从管理执行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全面提升检验检疫履职效能,在观念转变、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检验检疫工作与国家质检总局、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期盼有一定的距离。深化改革的步伐还不够有力,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资源整合与优势发挥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基层基础建设和履职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矛盾和问题,都给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充分认识肩扛的责任,保持定力,坚持改革先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更好的开放环境,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为湖南补齐外贸短板不懈努力,不断开拓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湖南省“一带一部”、“三量齐升”、“五化同步”的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检验检疫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进一步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以服务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为指南,以维护国门安全为底线,以改革创新为主线,坚持“融入地方社会、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地方发展”理念,精准监管、精准履职、精准服务,增强湖南检验检疫综合实力,构建内陆特色检验检疫工作体系,助推湖南“大口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确立质量在检验检疫工作中的核心地位,高举质量强国大旗,进一步普及质量发展理念,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突出质量引领作用,增强检验检疫系统工作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必须统筹处理好维护质量安全与推进便利化的关系,创新监管方式,以强有力的手段落实从严监管,聚焦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坚持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必须始终站在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高度,谋划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必须全面融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增强工作主动性,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检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提质增效和维护国门安全的积极作用,扩大检验检疫社会影响力,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把增强群众“质量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认真履行检验检疫职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唱响改革创新主旋律,必须把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湖南检验检疫工作的基本特征,破解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确立发展新理念,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让创新贯穿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湖南检验检疫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系统谋划,集聚力量主动改革,在改革中谋得先机、争得主动,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勇于探索,真抓实干,追求卓越,走出一条具有内陆特色的湖南检验检疫发展之路。

  ——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检验检疫监管和服务,统筹不同地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有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必须紧紧围绕事关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一领导,按照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的要求,大力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谋划突破发展瓶颈的重大政策,推动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

  (三)发展目标

  ——检验检疫监管更加有效。检验检疫监管机制科学高效,宏观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更加健全,疫病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完善,进口环节把关更为有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农产品进出口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守住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底线。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更加有力,服务全方位开放战略更加主动,服务湖南外经外贸大局更加有为,服务湖南发展战略更加自觉,服务生态文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有序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全面优化。贸易便利化措施更加优化。检验检疫科技信息技术服务成效更加有效。湖南检验检疫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

  ——检验检疫自身建设更加完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内涵更加丰富,法治检验检疫、科技检验检疫、和谐检验检疫建设更有成效,湖南检验检疫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成熟。机关综合行政管理能力、绩效考核体系更加科学有效。科技引领、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湖南检验检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建成效更加显著,计财管理不断完善,后勤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扎实有效,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

2020

属性

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动态管理覆盖率

100%

约束性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现场初筛鉴定覆盖率

50%

80%

预期性

进出口工业产品打假案例件数

0

5

预期性

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个)

0

1

预期性

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个)

2

5

预期性

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起数

0

5

预期性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个)

12

30

预期性

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个)

11

53

预期性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项)

20

35

预期性

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个)

5

7

预期性

出口产品减免目标国关税(亿美元)

0.97

2

预期性

  三、大力加强质量综合管理

  十三五期间,积极适应检验检疫改革新形势,加强风险管理,加强质量综合管理。

  (一)开展质量宏观管理活动

  深入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在省政府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考核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科学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狠抓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工作。继续开展“质量月”和“质量提升”活动。参与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推选工作,营造湖南出口企业创质量名牌的氛围,引导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塑造自有品牌,助推中国品牌“走出去。围绕湖南外向型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重点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加强质量状况分析,提供着眼经济发展全局、反映湖南检验检疫系统作为的高水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深化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化,推动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明确信息采集范围,提高企业评级科学性,深化分级结果应用。完善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诚信等级动态调整和分类管理,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加强诚信宣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管理,建立进出口信用记录制度。

  (三)推动出口商品质量提升

  培育中国制造品牌,提升中国制造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研究建立服务农产品出口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构建基于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的全球商品溯源平台。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扎实履行双边检验监管合作协议,重点关注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促进输非、输中东、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商品质量提升。完善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和商业模式的检验监管措施,探索完善“监督抽查”“追溯标签”“追溯调查”等监管新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

  (四)强化风险管理

  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拓宽风险信息收集途径,做好风险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管理体系,探索构建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出口退运、国外通报、召回调查等工作,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强化应用,推动风险管理与检验监管工作的融合,开展风险管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做好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建立一支风险管理的人才队伍,健全风险管理的工作机制。五年内,争取设立国家级风险监测点一个。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利用风险监控和分析成果,加强检验监管工作,对突发性、趋向性质量安全动态科学预判、及时提出预警,指导进出口企业规避风险。

  (五)继续推进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

  大力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启动示范市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出口示范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风险监控工作,开发风险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监控计划下达、检验检测、数据报送、统计分析、结果运用、即时信息传达、监督检查等功能,提高风险监控工作效率。发挥示范区品牌效应,助推我省优质产能走出去,提升中国制造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及示范企业的宣传和推荐力度,创新示范区及示范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让企业享受到更大的贸易便利化,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推进将创建出口示范区工作纳入各市州政府及有关省直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开展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

  建立和完善监督抽查分析评估、不合格商品处置和责任追溯管理、抽查信息发布及多部门横向协作等机制。以地方进出口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为切入点,结合国外通报召回案例调查、出口退运追溯调查、双边协议检验等工作,制定监督抽查方案、确定抽查商品种类、抽查要素,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影响力。加强监督抽查工作方式和抽查结果运用的研究,强化抽查计划的动态调整和督查落实,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

  专栏2 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

  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湖南局计划按照企业资质、基础设施、养殖管理体系(技术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动物福利和检验检疫监管情况,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申请,争取创建出口活猪质量安全示范企业5家,帮助企业完善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供港澳动物安全卫生。

  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重点培育的“十大”品种:家畜家禽、水产品、中药材、茶叶、柑橘、富硒农产品、黄花菜、食用菌、高山蔬菜、植物提取物。到2020年,示范区食品农产品年出口总额突破20亿美元,占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0%以上。培育一批出口龙头企业和出口自有品牌,3家以上企业出口超过1亿美元、10家以上企业出口超过5000万美元、30家以上企业出口超过3000万美元,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自有品牌个数超过30个,10个以上自有品牌商品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自有品牌出口比重逐年上升。

  四、切实守住国门安全底线

  加快推进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监管,实施国门安全工程,强化生物安全、食品农产品安全、国门环境安全和进口消费品安全防范,严防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坚守国门安全底线。

  (一)提高国境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国境口岸及输入性病媒生物监控制度,规范病媒生物监测与病原体检测,完善口岸查验、实验室检测、联防联控“三位一体”的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完善口岸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口岸卫生检疫查验模式,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跨境自助游、电讯检疫等卫生检疫监管。规范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货物、邮快件、特殊物品等的卫生检疫查验工作,全面提升卫生检疫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能力。加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大力推进口岸一线全面实现现场快速筛查,完善口岸核生化反恐怖袭击防范体系,全面提升口岸核生化涉恐事件监测处置能力。强化生物医药类特殊物品出入境监管。推进智慧卫生检疫建设,建立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决策系统、病媒生物远程鉴定系统和虫媒传染病预警系统以及国际旅行卫生风险预警和健康服务平台,强化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做好口岸食品安全保障。加大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和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力度。强化保健中心对口岸一线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管。

  (二)提升国门生物安全保障水平

  围绕湖南大开放平台建设要求,以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为主线,着力加强国门生物安全、口岸动植检规范化、风险监测预警、农产品优进优出平台建设、“互联网+智慧数字动植检”、动植检创新人才、动植检科技等方面建设,推动构建国门生物安全联防联控和动植检疫情防控共治格局。依托“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QXD)三位一体模式开展立体查验。推进口岸截获物集中销毁处理。完成旅检、邮检示范口岸验收。完善湖南口岸及监管点规划布局,加强不同类型货运及旅邮检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邮(快)件、会展物品检疫查验工作,推动进境肉类查验场、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进境种苗指定口岸和物种资源查验点建设落实检疫审批下放。做好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加强进出境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支持优质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引导建立现代化农业世界品牌。全面加强动植检签证岗、查验岗资质管理。组建进出境动植检专家智库和专家组,实施动植检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科研技术攻关,健全外来有害生物检疫及物种资源鉴定实验室网络。探索建立覆盖全球的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指挥及响应中心建设。

  专栏3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建设工程

  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建设工程。

  现场查验设施。制定湖南口岸规范化建设的方案;推进长沙航空口岸、张家界航空口岸、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等一类口岸规范化建设,保障现有指定口岸设施和能力持续提升;推动进境肉类查验场、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进境种苗指定口岸和物种资源查验点建设;继续做好检疫犬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逐步在张家界荷花机场、长沙邮检办事处推行“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QXD)三位一体查验模式;完善进境伴侣动物隔离场建设和应用;重点开展永州公路口岸(水果口岸)、长沙航空口岸(水果口岸)建设;推动郴州国际快件中心和长沙国际邮件交换中心的动植检规范化建设。最终推动全省口岸查验现场设置动植检查验设施,对旅检、邮检和动植物及其产品货检现场实现全覆盖。

  口岸检疫处理设施。根据检疫处理的业务需求,重点摸清省内主要口岸的检疫处理设施的配置情况;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和处理方式,配置相应检疫处理设备、器械,重点完善口岸防疫消毒场地及设施(如集装箱门式消毒通道特殊监管区域检疫处理设施)、熏蒸效果评价设备,开展防疫消毒效果评价和监管验证,确保检疫处理的有效性,提高防疫消毒处理设施的使用率;加强进出境动植物隔离场(圃)建设;继续开展口岸截获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推进口岸截获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集中处理工作,建设动植物检疫处理中心,利用符合要求的社会化处理设施实施检疫处理,合作共建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旅客携带物、邮寄物及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设施。推动旅邮检全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监管区域内),或配置执法记录仪,实现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及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查验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全程监控;开展检疫犬应用与管理调研,推动检疫犬(首期长沙航空口岸配备3只)旅检查验工作;根据口岸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动植检业务用房,用于现场办公、初筛、现场处置、截留物品贮存、成效展示、药品器械存储、检疫犬圈养等功能;在旅邮检口岸进一步提升“一机两屏”查验效果;全面建立“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QXD)三位一体查验模式,提升查验工作效率,摸索检疫犬应用管理经验,重点稳定训导员队伍,做好检疫犬品种工作效能比对;结合业务需求,逐步扩大长沙航空口岸检疫犬配置规模,提高检疫犬查验整体覆盖率,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经费保障,逐步扩大到其他口岸旅检、货检和邮检现场;建立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电子商务货物监管信息平台。

  (三)强化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履行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建立、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影响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质量的进口商品、节能环保项目的监测。重点加强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突出儿童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以及进口机动车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商品的检验监管。加强对影响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质量的进口商品、节能环保项目的监测与验证,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拓宽风险信息收集途径,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管理体系,探索构建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建立安全追溯管理和召回管理机制,开展进口缺陷消费品投诉及伤害事故责任调查,监督制造商或进口商采取召回行动。加强出口退运调查,改革监督抽查、检验鉴定机构监管和检验结果采信等三项制度,创新检验监管业务一体化、服务新业态科学发展、打击假冒伪劣等三项机制。完善进口消费品质量监管模式,建设闭环质量监管体系,实现质量信息全程可追溯。探索强化进口消费品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节能环保项目监测,保障进口消费品安全。

  (四)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

  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出口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状况评估及审查、进口商备案、检疫审批工作,实施优良进口商制度,实施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和进口商备案制度,出口食品备案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对出口高风险产品以及输往敏感国家/地区的产品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国外通报以及贸易退运的调查力度,严格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召回制度,实行出口企业质量承诺和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供港澳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确保供港澳食品安全。加快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进程,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关键技术、突发事件应急技术、非传统食品安全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储备。筑牢进出口食品安全基础,探索进口商或进口商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先备案后监管模式,推进备案采信企业自我检查声明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结果。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发展有机产品认证,提高农产品食品增加值和农业质量效益。继续加强覆盖全产业链的食品农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建设,加快发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动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发展;发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提高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探索开展食品农产品追溯体系认证。改进管理,在肉类、水产、乳制品等行业企业重点推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指导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内销转型,推动出口与内销产品实现同一生产线、按照相同标准生产的要求。以推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与认证为主要措施,帮助出口食品企业实现内外销“三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出口食品内销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高品质食品内销引导相关消费回流。

  (五)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

  完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检验监管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全部列入检验检疫目录要求,严格烟花爆竹、打火机等出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包装检验监管。严格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口岸查验,做好标签、安全数据单审核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加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样品运输安全管理、实验室检测安全。加强检验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加强国际危险货物法律法规研究,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参与烟花国际标准的制定。

  五、有效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主动对接湖南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精准监管、精准履职、精准服务,实现“五个提升”,提升服务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助推湖南“大口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

  (一)提升服务口岸发展水平

  拓疆展域,建设大口岸,牢固树立湖南就是口岸、口岸就在湖南的意识。完善口岸管理机制,建立口岸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口岸集中查验场地及设施设备规划,形成口岸机构与局机关分工合作机制。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解决口岸查验场地、设施设备的共享共用问题。支持特殊监管区建设,指导长沙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黄花综保区,协助其按期顺利通过验收及封关运行,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整合为综保区。支持衡阳、湘潭、岳阳综保区发挥功能,支持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开展展示交易、转口贸易等业务;支持地方打造消费品进口集散中心,增强大宗商品集散地、特色专业市场进出口功能;在特殊监管区优先全面复制预检验、分线管理等“自贸”制度。支持口岸平台功能拓展,支持岳阳城陵矶申报建设进口水果指定口岸,重点支持指导长沙金霞铁路口岸申报建设国境口岸。支持“拓口兴岸”工程,把口岸搬到内地,把内地变成口岸;指导衡阳、株洲、怀化、娄底完成铁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指导永州、常德、邵阳、湘西州完成公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指导地方建设各类进口指定口岸和指定查验场所,支持岳阳城陵矶“一区一港四口岸”提质增效,指导岳阳铁路口岸建设及湘欧快线国际货运班列站点申报。制定专门措施提升各口岸和口岸作业功能,充分发挥口岸平台在促进外贸发展方面的支持作用。完善开放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邮(快)件、市场集中采购、旅游购物、会展等新业态发展,支持新业态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中国(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岳阳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指导永州集中验放场建设;开展口岸标准化建设、核心能力建设和动植检规范化建设。深入调研、出台措施,支持城陵矶港打造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集散地。

  (二)提升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水平

  全面实现“进口直通、出口直放”和“通报、通检、通放”,提升进口直通比例,切实降低出境商品口岸查验率,试行“边检边放”、“先检即放”、“先放后检”,加快实施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无纸化,重点探索实现施检无纸化。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中欧国际班列扩量增效,支持班列拓展新业务、新货源,支持开发国际返程货源;完善适应新业务需求的监管方式,优化口岸班列通关环境。提升通关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湖南口岸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单一窗口”建设对接和采用贸易便利化国际标准,积极推动“三个一”向“单一窗口”转变,推动地方政府复制推广上海成熟经验,推动“互联网+口岸”进程,进一步促进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开发、完善水、陆、空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出入境货物全申报、口岸查验全流程监管、电子闸口放行管理。深化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口岸相关部门的合作,全面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化“三个一”改革和平台资源设施共享共用,形成合力共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收集、分析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加强重点行业或产品出口遭遇技术壁垒情况的专题研究。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促进企业按照更高的技术标准提升出口商品质量。进一步做好国外技术贸易措施预警信息搜集,关注国外技术壁垒动态,收集相关信息。运用媒体发布与湖南产业相关的、影响较大或者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宣传湖南检验检疫局应对、帮扶的工作动态,提升社会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和湖南检验检疫局工作的关注度。积极参加相关WTO/TBT/SPS通报评议,研究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建立与相关研究机构的合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和课题外包等方式,合力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搭建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用足原产地优惠政策,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加强原产地证政策宣讲,优化签证服务,简化签证程序,实现无纸化申报,促进全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完善自贸区优惠政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出口企业自贸协定实施利用率。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力争每年完成35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1个以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和集聚区建设,强化“一带一路”核心区产业基地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设,弥补空白地带,突破薄弱环节,加强共性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装备开放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鼓励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构建内部创业机制,激发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活力。推进基层检测技术机构发展,提升口岸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夯实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结合“第三方检验检测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

  专栏4 湖南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建设工程

  湖南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建设工程。

  加强实验室布局规划,新建1-2家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加强监督管理,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对产业发展和安全防护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检验检疫一线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和查验设备配备。鼓励技术机构参与检验检测技术联盟,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集聚合力与辐射效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联盟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从检验检测、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发挥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方向,统筹规划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进整合改革。引导公益类机构逐步退出或剥离经营性活动,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

  (五)提升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坚持“融入地方社会、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地方发展”理念,研究制定促进湖南外向型经济发展措施。优进优出,培育大市场,培育一批外贸专业市场、高端市场、批发市场,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使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扶优扶强,助推大产业,培育一批主打产业、主打产品和主打品牌,有一批大产业支撑,扶持开放产业,扶持知名品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助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检验检疫促发展措施,特别是支持湖南跨境电商、会展、市场采购、快件等快速发展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务认证制度,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服务业中的应用,提升传统服务业质量和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量技术服务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服务示范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创新优势,全面复制推广成熟的检验检疫试验经验。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打造中国制造金字品牌。保障优质动植物种质资源、粮食、木材、饲料等安全进口,推动先进技术、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服务外交外贸大局和宏观调控。加强大数据开发利用,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疫情等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应用,提高决策和服务监管的有效性。全面对接和服务 “一带一部”、“三量齐升”、“五化同步”的总体布局战略,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优势。用好技术手段,帮助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和扩大特色优势食品农产品出口。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

  六、全面深化湖南检验检疫改革

  按照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部署,积极推进湖南检验检疫系统三项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一)构建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新体制

  全面落实质检总局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湖南检验检疫管理体制框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结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遵循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断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型局综合行政管理新机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承接工作,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覆盖全流程的网上审批,实施在线监测,强化对审批流程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受理、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报检大厅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对所有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将岳阳城陵矶港作为湖南检验检疫改革试点。

  (三)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

  以“三个清单”倒逼监管方式创新,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推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加大综合集成力度,创新进出口工业品市场准入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基于企业产品质量自我声明、采信第三方评价和吸纳社会监督机制的监管模式,实现从事前监管为主到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完善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制度,扩大采信工作范围,增加试点商品,形成“筛选一批、试点一批、复制一批”的机制,探索在目录外监督抽查中实施采信方法,规范采信行为和程序,开展试点工作督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参与并推动地方的“单一窗口”建设,推进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支持企业选择“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模式,使湖南企业享受“一地备案,全国报检;一地施检,全国互认;一地签证,全国放行”的便利。深化强制性认证免办监管改革,完善跨境电商小批量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新制度。

  七、加强湖南检验检疫工作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湖南法治、科技、和谐检验检疫建设,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工作体系,提升工作水平。

  (一)完善检验检疫法治体系

  严格权力运行流程,保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程序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强化执法层级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完善“双随机”抽查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检验检疫监管秩序、危害国门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费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执法硬件建设,建立录音录像专用调查室,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完善12365指挥中心设施。

  (二)推进科技创新

  坚持科技改革创新,明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定位,确保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类机构协调发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措施,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大幅提高。提升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水平。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学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青年人才的梯队更加合理,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科研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快培养和引进高水平青年领军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创新,打造宽松的人才成长环境。实验室布局更加完善,建设具有湖南经济结构特点和湖南检验检疫技术优势,地域分布合理,专业重点突出,技术能力优势互补,体制机制健全,以重点检测实验室为龙头,以区域中心检测实验室为骨干,以常规实验室为基础的湖南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体系。科研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保持湖南局传统优势领域,争取获得1-2项国家级课题立项,力争在总局规划的重点领域中取得突破,大力提升国门生物安全、消费品安全重点领域的技术能力。

  (三)强化人才队伍管理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检验检疫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由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行政执法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组成的高素质检验检疫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集聚机制,优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探索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机制,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注重事业留人,关心爱护偏远艰苦地区一线职工。坚持从严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严格干部选任,坚持“把三关”“两核查”,做到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养力度,完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薪酬制度配套改革,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专栏5检验检疫重点人才工程

  1.党政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

  每年组织20人次左右处级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总局干部教育中心等机构参加培训。

  2.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每年选送培训行政执法业务骨干30人次,全局每年培训一线执法人员达到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3.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行动。

  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推评1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派基层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到总局直属科研机构进修培训。支持40周岁以下的质检科研一线青年科技人员承担科技项目。

  4.全员岗位培训计划。

  加强湖南检验检疫系统教育培训电子平台建设,更新业务课程100篇,每年培训470人次。

  (四)加强“互联网+湖南检验检疫”建设

  全面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建设检验检疫大通关一体化相关配套的网络设施,配合总局完成E-CIQ系统部署和升级,进一步改造建设功能更加完备、高效、节能的绿色机房,加强对全省分支机构的信息化项目的支持和监督,探索新的移动执法办公信息化终端设备管理模式。全力推动检验检疫信息化系统应用,按照总局提出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统一标准的信息化建设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为动力,以开发应用软件、整合信息资源为核心,推进湖南局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湖南电子口岸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综合保税区、水运、空运、铁路口岸信息系统建设,为电子口岸“单一窗口”打下信息化基础。全面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积极参与地方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体系建立,基本实现检验检疫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全面形成“互联网+检验检疫”服务模式,配合质检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在线办理,行政权力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形成与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便捷化信息交互模式。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网络安全保障措施趋于完善,建立健全包括内、外网物理隔离、防火墙、防病毒、网络入侵检测、物联网安全体系、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等立体式的网络安全机制;健全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证书认证系统、WEB 请求过滤器、网络审计等安全系统的全面建设和升级;积极支持并参与总局和直属局两级数据备份与恢复体系的建立,建设重要数据异地灾难备份体系,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6“互联网+湖南检验检疫”工程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配合总局完成主干系统部署和升级,建设检验检疫大通关一体化相关配套的网络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局域网和广域网系统;对省局中心机房和分支机构机房和网络改造升级,建设绿色机房;利用长沙局机房条件建设同城灾备中心;建设湖南局应急指挥中心;探索移动终端设备在执法办公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2.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

  结合主干系统的应用,完善湖南电子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和各业务系统的功能,做好与主干系统数据接口的技术研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单一窗口”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智慧卫生检疫、“互联网+”智慧数字动植检、电子商务监管信息平台、“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教育培训电子平台、内控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

  3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优化信息安全基础结构,建立等级保护评定和测评常态化机制;建立包括内外网物理隔离、防火墙、防病毒、网络入侵检测、物联网安全体系、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等立体式的网络安全机制;积极参与总局和直属局两级数据备份与恢复体系的建立,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加快信息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加快全系统信息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实现省局各处室至少1名,各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办事处至少2名经过培养合格的信息化复合型人才,形成全局信息化人才队伍。

  5.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建设以省局门户网站为主站、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门户网站为子站的湖南局门户网站群,大力开展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在网上办理的目标。

  (五)加强检验检疫文化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为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通过检验检疫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机关活力增强,工作效能提高,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热情,打造湖南检验检疫文化品牌,树立“党旗下的质检人”形象。自觉把检验检疫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融会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促进检验检疫事业不断焕发创造力,增强凝聚力和生命力,促进湖南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自身事业发展。到2020年,全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覆盖面达到80%左右。全系统文明单位覆盖率达100%,湖南局以“省级文明单位”为基点,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深化检验检疫政策理论研究

  围绕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的统筹和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成果储备,增强检验检疫政研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检验检疫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智库功能,为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检验检疫智力资源整合力度,广泛吸纳系统内外、社会各界、国际国内各领域专家,加快构建“大政研”格局,形成检验检疫政策理论研究整体合力。加快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以科学咨询支撑检验检疫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检验检疫决策支撑体系。加强检验检疫体制机制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等事关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方向的重大课题研究。

  (七)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坚持重心向下、强化基层,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总结推广基层建设经验,强化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口岸设施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口岸配套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分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设施、技术手段、执法装备、人员配备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检验检疫基层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和执法成效。

  (八)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督察内审工作机制,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坚持业务督察和内部审计相结合,提高“一审双查”有效性,防范工作风险。健全督查激励问责机制,加强督查结果应用,进一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与绩效考核双轮驱动管理模式创新,严肃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处理。严格财务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收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规划引领项目、项目决定预算”理念,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完善“规划、项目、资金、执行、资产、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完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科学推进系统公共机构节能。

  (九)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健全述职考评机制和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惩治腐败行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紧围绕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等党内教育,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的群团工作。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发展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相应责任。

  (二)统筹规划衔接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湖南检验检疫系统各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系统内各级各类规划要与本规划搞好衔接。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要纳入各单位有关规划优先安排。

  (三)突出项目支撑

  加强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研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加强规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事前审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对规划实施的财力保障。

  (四)注重工作协调

  加强与省政府及各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对规划落实予以政策支持。

  (五)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责,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