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我接到上海海同职坐标培训机构的电话,对方介绍了一个优质培训项目。当时我正求职,便对该培训项目产生了兴趣。随后,我以9.9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机构为期两周的试听课程。在试听期间,工作人员以12月初开班的学员能在2025年开年找到工作为由,多次诱导我报名,并通过腾讯会议向我展示学员的高薪情况。我表示要与家人商量,招生老师却以家人若非当官或经商便无益于我为由,劝我不要与家人协商。由于我刚毕业,社会经验不足,便被其话术影响,与该机构签订了合同。之后,他们又让我在五天后办理分期支付,而所谓的分期支付实为高息贷款,于是我在11.28日用该培训机构合作的贷款机构贷给我的24800全款打入该培训机构,在此过程中从未提及退款解除合同的事宜,致使我误以为无法退款解除合同,便硬着头皮从11月中旬学习至12月中旬。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因为我没有被告知分期支付的真实情况,也没有被告知可以与家人商量的权利。在学习期间,我发现了多项问题与宣传不符。招生老师曾告知我学习的是为期两年的课程,但在学习过程中,我查看合同发现服务期限仅为六个月。此时,招生老师解释称六个月以外的内容是老师带领做项目以及一些录播课程,导致我以31440元的价格购买了实际只有六个月的线上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此外,该机构在宣传时称教授的是硬件相关知识,而非软件程序员内容,但正式上课后,所学的却全是it行业的知识,授课老师也明确表示我们以后从事的是it行业。该机构在多处模糊视听、混淆概念,使我感到自己受到欺诈,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为我没有得到所购买服务的真实情况,也没有得到公平的交易条件。于是,我开始与机构协商退款,然而我仅学习了一个月的课程,却仍被要求支付11000元学费。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获得赔偿权和合同解除权,因为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学费,因为该机构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我因该机构的欺诈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
我的诉求是要求该机构给我退款并解除所有合同。